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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卫生项目资金不落实 一律不得开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0日07:00  南海网

  省卫生厅下发通知:

  卫生项目资金不落实 一律不得开工

  本报海口2月19日讯(记者 陈新)为防止因卫生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形成“胡子工程”或“半拉子工程”,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凡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县卫生局和厅直属有关单位要对基层卫生项目逐一复核、检查。对擅自改变建设性质和建设规模、超标准建设的项目要立即停工整改。要认真落实建设资金,保证项目建设不留资金缺口。已申请使用贷款的应由地方政府负责偿还本息。编制规划、审核项目、申报投资计划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能承受的财力,防止因建设资金不足,形成“胡子工程”或“半拉子工程”。凡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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