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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普法任务件件有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0日07:06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讯 江苏省宿迁市司法局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相继出台了四项工作制度,为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统一协调制度。该局以提升普法层次和效能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重点抓好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联络员季度例会、各地区(行业)经验交流会、现场会以及工作年会,保证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总体目标协调统一推进,平衡发展。同时注重抓好相关责任主体协同作战,保证重点法律、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的有效开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督促检查制度。以推进“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为目标,出台《宿迁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对“五五”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再量化,对责任主体进行再明确,采取重点督查、创建督查、专项督查和视察检查并行的督查方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和整改情况,确保普法任务项项有落实、无真空,没死角。

  三是大力推行法制宣传教育挂钩联系制度。以强化指导帮助提高为目标,在去年实行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居)及部分学校、企业、单位挂钩联系、实现“村村有挂钩律师”的基础上,要求各机关单位特别是行政执法(法制)机关工作人员,均要落实一个普法基础较弱的单位作为联系点,具体帮助指导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设,促使其尽快改变落后局面。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制度。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为目标,在有效考核基础上,加大普法工作的奖惩力度,增加表彰面、表彰频率和表彰种类,提高表彰层次;对工作不力、进展不快、面貌改观不大的单位和责任人,加大通报力度,实行戒勉谈话,并按戒勉谈话次数扣除单位和个人年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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