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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开始 清理不彻底将被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0日07:2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医改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完善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稳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我市从本月起至4月底前,对医疗机构进行清理和整顿,同时还将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据了解,本次进行清理和整顿的范围是西宁市和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所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已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清理整顿的对象是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以及《西宁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机构;类别、名称和诊疗科目等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和名称未经有审批权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其它违规审批的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租赁、转卖、承包《医疗机构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清理和整顿期间,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审批新的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类医务室及村卫生 室等,清理工作不落实、不彻底的部门或单位将被追究责任。(作者: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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