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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有人欢喜有人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0日07:32  深圳晚报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有人欢喜有人烦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有人欢喜有人烦
有人在燃放烟花。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陈远忠 摄

  本报记者唐光明报道 2月19日,记者接到南山区市民张小姐投诉,春节期间,经常被半夜爆竹声惊醒,一早起床收拾挂在阳台的衣服时,发现衣服上面沾满烟花硝粉纸屑,已经被鞭炮烟花硝粉纸屑弄脏几次的衣服,再次被弄脏。对此,她希望有关部门管管燃放鞭炮的人。

  据了解,对于烟花爆竹燃放,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及市交通运输委等曾联合发布通告: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居民投诉:“楼上阳台放烟花,脏了我的家”

  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不少市民燃放烟花,有的人在小区公园与屋顶露台燃放,但更多的人在自家阳台燃放烟花。张小姐仅是其中的一名“受害者”。

  张小姐说,从年三十开始,小区内外周围便开始了“烟花大战”,楼上、楼下,小区内、小区外,白天、晚上,甚至半夜都时常听到烟花爆竹响起。“有时搅人清梦,有时破坏气氛。”张小姐与她的邻居认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可以,但不能在阳台或半夜燃放。

  对此,张小姐一脸苦笑:“好多人都在阳台放烟花,虽然可以理解节日的心情,但这样他在楼上燃放烟花,脏了我的家,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最气愤的是放焰火把我们家阳台上的衣服给烧了,幸亏发现得早。要是焰火放到煤气罐上怎么办呀? ”还有市民这样诉说苦恼:“搞得睡觉都提心吊胆的。”此外,记者在网上,还看到了很多对于烟花爆竹扰民的声讨。

  居住景田的杨先生说,都说深圳市区不能燃放鞭炮烟花,谁知道放起来如此胆大。晚上有人放鞭炮,凌晨也有人放鞭炮。“楼上在阳台燃放的鞭炮硝粉纸屑撒了我家一地,阳台上的衣服沾满纸屑,加上细雨淋淋,家里搞得脏兮兮的。”杨先生的说法,得到了不少市民的认同。他们认为,春节燃放鞭炮烟花可以理解,但是应该有节制,不能半夜三更乱放,也不能在阳台燃放,这样不仅扰民也破坏了邻居生活环境。

  记者采访中发现,对于燃放烟花,很多居民都抱有支持态度。但他们也认为,应该限制时间与地点,随地燃放鞭炮烟花,容易引起火灾,容易打扰他人生活环境。

  记者调查:烟花兜售有利可图

  记者调查发现,春节前后,在福田、南山、罗湖的一些小区或市场附近突然出现了一些小摊贩兜售烟花爆竹。

  在小区附近,小贩们支一张小桌,摆放一两包小小的烟花兜售,大量的烟花则藏在附近的隐蔽处。一根10响烟花,售价25元,一盒摔炮10元钱。

  一名姓王的小贩说,现在春节烟花虽然涨价了,但依然很好销售,主要的销售对象就是成人,未成年人很少。摆放的小烟花是最不好销售的,一般人都会选择100响或者50响的烟花爆竹。从几元钱到几百元的烟花,均有销售。

  小贩还说,因为春节期间,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不得在闹市燃放烟花爆竹,担心城管或者有关人员检查,所以,他们一般是傍晚或者下午出来摆摊。生意好时,一天销售上万元,差时也可以销售几千元,烟花大多是从龙华万科城附近批发而来。

  见记者嫌烟花价格太贵时,小贩说:“虽然价格不便宜,但是春节嘛谁不希望过得更加开心热闹一些?大把的人找烟花呢。”

  之后,记者采访了专门批发烟花鞭炮的卢先生(音)。他告诉记者,今年烟花爆竹走势很好,年二十九、年三十的时候,他一天的销售额都有十几万元,目前手上几十万元的烟花存货已经很少了。仅剩下一些小孩玩的烟花了,几十响、上百响的烟花已经兜售完了。

  根据卢先生介绍,福田、南山、罗湖他都有送货,因为春节烟花销售已经接近尾声,现在批发烟花爆竹送货,每一次最低不得少于5000元。他解释,之前是几批货一起送,现在送货基本是单送,因此进货太少,他送货进特区内不划算。

  按卢先生的话说,虽然目前烟花的价格不低,但利润不菲,最高利润达到百分之五百。现在他正准备从外地进货来深圳,准备元宵节的烟花爆竹。他说,烟花生意一年就这么两回生意,这时候不抓紧做生意,就没有机会挣钱了。

  网民说法

  烟花让春节多了几分喜庆

  在网络上,记者看到了这样一张帖子:爆竹烟花,是几千年来“年”的味道,没有烟花爆竹,年也就没有滋味了。

  这位网民说,很怀念小时候老家过年的场景,爆竹声声辞旧岁,喜笑颜开迎新春。今年深圳听到了比以往更多的爆竹烟花声,仿佛又回到了童年,回到了家。年初一,他也特地在小区附近的小摊上购买几百元烟花。

  记者采访中发现,对于爆竹烟花的喜爱,并不仅仅是未成年人,一些成年人更热衷于新年烟花。市民刘先生说,深圳年年都会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但是新年里,谁都希望这个喜庆的日子更加欢喜。他每年都会燃放一些烟花,今年也是如此。

  60多岁的耿先生也这么认为。耿先生离开老家十多年了,每年都是在深圳过年,见今年烟花爆竹燃放热闹,他也特别开心:“这才像过年嘛!烟花爆竹,是年的感觉,有烟花爆竹,才有喜庆与欢乐。”同时,耿先生也强调,千万别在阳台上以及后半夜燃放烟花爆竹。

  该禁的就该禁止

  在采访中,也有市民表达了应当令行禁止的观点。网友吴小姐认为,城市里放鞭炮很容易引起火灾,而且很容易伤到小孩子,不能为了年味影响到安全。深圳有禁燃令,就当令行禁止。

  市民郭先生也认为,年味、传统并不一定非要通过放鞭炮来体现。安全地团圆才是快乐的年,干净的年。搞得乌烟瘴气、隐患重重,这样的年有点吓人。

  烟花爆竹应该规范燃放

  和全国很多城市一样,深圳市很早就有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是每到春节,或多或少都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而且烟花爆竹的燃放一年比一年多。在其他省份的一些城市已经把禁令取消,深圳是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是放禁呢?记者采访中,听到了一些这样的声音。

  网友贝先生认为,城市禁放烟花爆竹是很不明智的做法,特别是春节。他说,春节是中国人的最重要的节日,也就是中国人的一种传统,这个节日不能没有烟花爆竹。有了烟花爆竹,春节才有年的味道。相反,要是没了烟花爆竹,不仅“年味越来越淡了”,而且这个传承千年的节日变了,观念变了,导致传统文化的丧失。

  贝先生和很多市民、网友一样,并没有否认烟花爆竹造成的社会危害,比如扰民、火灾、爆炸伤人事件等等,但他们一直认为,这不是烟花爆竹本身的问题,而是对于烟花爆竹的使用与管理出现了问题。如果因为这些问题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那是因噎废食,本末倒置。

  以贝先生为代表的一些网民认为,烟花爆竹不是禁与不禁的问题,而是如何管理规范的问题。

  当记者问及如何规范烟花爆竹时,他们说,在传统的节日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范围燃放。对于烟花爆竹的存放也需明确规范,远离人群。比如小区广场,早上八点之后,晚上八点之前燃放,燃放烟花爆竹处用一些物体围圈等等。

  新闻链接

  深圳禁燃烟花爆竹

  据了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及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今年春节期间将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通告称,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没收其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对当事人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成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部门将依法没收烟花爆竹并根据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法规对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对单位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在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运输烟花爆竹。

  此外,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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