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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未及时报告将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0日08:41  红网-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安监总局日前发出通报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2010年开始,建立每月对各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对未按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通报。

  安监总局的通报称,除国务院安委办将通报未按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外,各省(区、市)、市(地)安委会办公室也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情况的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故报告工作,全面提高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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