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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化解六年积案 23名受灾群众获赔9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0日15:44  红网

  红网怀化2月20日讯(通讯员 丁杰 邓晗 罗长华 史明华)“感谢县法院六年的不懈努力,让我们终于领到了期盼六年的赔偿款”,2月20日湖南沅陵县人民法院收到了申请执行人李士义、曹桂英、李士茂、李士盛、李世剑、李吉春写来的情真意挚的感谢信。

  2004年4月20日晚11许,该县明溪口镇袁耳坪村小学突发大火,毗邻村小学的李士义等六户村民的房屋全部被大火焚之一炬,6户23口人,只得寄住他处。事后,受损惨重的灾民将袁耳坪村小的法人明溪口镇九校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明溪口镇九校赔偿六户灾民91275元,被告不服上诉被驳回。

  考虑到法院判决不仅要实现当事人的权利,更要体现法律的尊严,为此法院付出长达六年的辛勤执行路。但被执行人明溪口镇九校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属于“老”、“边”、“少”、“穷”地区,根本无钱可供执行。考虑到灾民的实际困难,2010年1月26日,法院院长赵月欣在征得县委、政府同意,积极会同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明溪口镇九校、明溪口镇政府、县人大法工委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终于达成教育局出资六万,信访局出资三万,明溪口镇九校出资一千,明溪口镇政府给予适当的建房补贴的圆满执行协议,积极要求各单位赔偿款项2010年2月5日必须全部到账。

  2月9日,在距离春节还剩4天,申请执行人李士义、曹桂英、李士茂、李士盛、李世剑、李吉春等6户23位灾民欣喜地从沅陵县法院工作人员接过91275元执行款。至此该六户因六年前火灾受损,被执行人明溪口镇九校无执行能力,似乎无法执行的“死案”,最终通过县法院召开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实现完美执结。

稿源:红网 作者:史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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