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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积480条假烟男子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1日02:0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昨日上午9时,丰台法院敲响春节后庭审“第一槌”,32岁的黑车司机徐小勇因“囤积”假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作为其谋生工具的汽车也被没收。据了解,一条软中华徐小勇的进货价仅40至50元,还不及真品一盒的价格。

  花1万元购得480条假烟

  检方指控,去年8月至10月间,徐小勇非法购进卷烟,存储于丰台区宛平城和大瓦窑的出租房内,后被查获。执法部门当场起获卷烟480条,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共计价值人民币18万余元。

  徐小勇称,去年8、9月份,他在开黑车时认识了自称做假烟生意的赵姓男子,对方表示愿意供货。随后,徐小勇以1万元的价格从该男子处购进480条假烟。其中,假软中华每条的进价仅40至50元,真品售价则在每盒60元左右;假玉溪烟每条进价仅30余元,这个价格只相当于真品每盒的售价。

  去年10月26日晚11时左右,丰台烟草专卖局在徐小勇的暂住地将其查获,当场起获假玉溪烟25条,后又在其大瓦窑的库房中起获全部假烟。

  自称准备刑满后回家种地

  据了解,2007年,徐小勇曾因销售假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我对不起人民。”庭审中,徐小勇表示,希望再有一次悔改的机会,打算刑满后回家种地。

  此案主审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增森庭后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徐小勇犯罪数额应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是重新犯罪本应从重处理,但鉴于其当庭认罪,且犯罪未遂,所以予以轻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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