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怂恿顾客冒名买票经销商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1日02:4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买飞机票忘了带身份证,结果在代售点工作人员的怂恿下,用别人身份证买了机票,可是到了机场后,胡先生才发现此法不通,无奈之下重新买票。对此工商部门认定代售点有责任。

  胡先生在南京打工,以往过年回家都是乘火车,今年他想乘飞机回老家。年前他和几个老乡到江宁科学园大学城内的一家飞机票售票点买到西安的机票,由于出门匆忙,没带身份证。售票点工作人员小林建议他用别人的身份证买,胡先生是第一次坐飞机,对具体购票事项也不清楚,听小林这么说,便借用老乡的身份证花590元买了机票。

  结果,胡先生在机场持着老乡的身份证通过安检时被查处,罚款300元。胡先生只得重新购买机票,但由于时间临近登机,机票不打折了,胡先生为此掏了1160元。

  胡先生越想越觉得冤枉,不仅是花钱重新买票,而且还被罚款,如果不是销售点工作人员告诉他这种所谓讨巧的办法,自己再也不会做违法的事情,便与经销商交涉。经销商只肯退机票钱590元,罚款200元,其他损失费用不愿承担。为此,胡先生向江宁科学园消协投诉。消协批评了经销商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经销商认识到错误,退还了胡先生的机票钱590元,并赔偿罚款300元,补偿新购机票差价570元。

  江宁区消协提醒,乘坐飞机时必须使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类、护照类及其它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不得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王锐 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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