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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在大年三十

  ●案 由:涉嫌贪污罪

  ●案发地:河南省郑州市

  ●追逃地:河南省三门峡市、郑州市

  2010年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七,虎年春节的喜庆气氛弥漫在中原大地。中午一点半,许多人都还在午休,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会议室里却格外热闹。该院检察长吴景禹正在主持一个特殊会议,他刚刚接到报告,院里追捕了9个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王剑(化名),出现在了远离郑州市200多公里的三门峡市。

  王剑是管城区某村的村干部。2009年4月,王剑利用发放村民土地补偿款的便利,采用模仿他人签名的手段私吞补偿款15万元。就在管城区检察院接到举报对此案展开调查时,王剑携款潜逃了。

  “我是腊月二十七中午12点30分得到的消息。”管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王凤鸣回忆说,“在院里的食堂,我向检察长汇报了相关情况。本想下午上班之后,再开会讨论抓捕方案,没想到检察长午饭后,就立刻召集干警开会。从讨论抓捕方案到安排人员、车辆,前后用了不到1小时。”

  驱车3个多小时,4名办案检察官来到了王剑在三门峡市的租住地,可经过一天蹲守,仍未看到王剑的踪影。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办案检察官联系到房主,可从房主嘴里得到的消息是,王剑下午退房离开了。“听到这话,我真感到从头到脚透心凉。”参与追逃的干警王涛笑着说,“后来又听房东说,王剑置备了很多年货,我就感觉事情还有转机,并立刻向院里作了汇报。”

  得知这一情况,王凤鸣推测王剑极有可能冒险回家或与家人联系。在继续守候一天后,王凤鸣果断决定放弃在三门峡的蹲守,让干警连夜赶回郑州,直奔王剑在郑州市管城区某村的家继续布控。

  大年三十中午12点,从院里传来消息——有人反映,前一天在离村口不远的地方见过王剑,与其交谈时王剑说大年三十要回家过年。

  果然,中午1点5分,守在村东入口的干警范帅发现

  了一个与王剑外形相似、背着旅行包的人,他立刻向另外一组人通报情况并拿出照片进行比对。可惜,照片拍摄时间较早,无法判断背包者就是照片上的王剑。就在这时,范帅灵机一动,紧跟几步上前大喊了一声王剑的小名“铁柱”,王剑扭头回应,帮助干警们确定了目标,一拥而上将其抓获。

  (本报通讯员张晨宁 张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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