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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了解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日前出台《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这次专项整治重点——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大中城市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都市类报纸媒体广告,电视购物广告,以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和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的广告。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药品广告等。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和媒体。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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