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天津宁河县多名教师因不配合拆迁遭到教育局“停课”处理。对此,当地教育局党委书记称“绝没有的事”。但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几名教师在多方努力下最终复课,但又面临另一种威胁,不同意拆迁者,将被调到偏远山区。
教育局:
不同意拆迁,就别来上课了
张熙玲是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史庄中心小学的教师。去年10月,她在县城里的房子被列入拆迁范围。由于认为补偿标准对自己不利,张熙玲一直不同意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但没想到,她的工作竟因此受到了影响。
据张熙玲讲,2009年11月9日上午,第二节课刚下,东棘坨镇总校长郑恩东来到她的办公室,召集史庄中心小学校长李振立以及其他几名教师,宣布刚刚接到的教育局通知,“从现在开始,对张熙玲老师实行停课处理,学校的一切事情由校长安排”。
张熙玲惊呆了。“这都是我太‘顽固’的后果。”张熙玲黯然说道。那段时间,宁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张熙玲所在乡镇总校长郑恩东多次找她谈话,希望她配合拆迁。但倔强的张熙玲坚持要讨个公道的补偿。张熙玲在学校担任三年级和六年级两个班的英语教学,被停课后,学生们被安排自习或改上其他课。后来张熙玲听说,一起被宣布停课的还有宁河县芦台镇某小学的李玉梅老师和第四小学的郑红霞老师,她们和张熙玲住同一栋楼,都是拆迁户。
记者就停课一事采访宁河县教育局时,刘广宝矢口否认,称这是“绝没有的事”。去年11月16日,在学生和家长的努力下,学校终于让张熙玲等几名老师恢复上课。但很快,她们又面临另一种威胁:不同意拆迁,就调到偏远山区。
禁不住接二连三的各种压力,其他几名老师于前几天终于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只剩下张熙玲一个“顽固分子”。而李玉梅等老师在接到调令后,最终选择了接受拆迁补偿。签字后,她们很快得到消息:调令取消了。
政府介入商业拆迁:
“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据了解,这次商业拆迁的主体是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为县属机构。
刘广宝在否认有停课一事的同时表示,确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给本单位的拆迁户们做过工作,主要是政策解释和利害分析。“这是县里制定的发展规划,作为教师更应该深明大义,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为使拆迁工作进展顺利,县里采用了“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工作方式——拆迁户们被分属到各单位“负责”。记者在一份“任务表”上看到,拆迁户及其家庭成员按照其工作单位划定“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比如张熙玲,单位是东棘坨镇史庄中心小学,所属部门是教育局,责任人是于志怀(宁河县教育局局长——记者注)……夫妻双方都在公职机关工作的拆迁户,往往受不了这样的“两头夹攻”,被迫早早签订了拆迁协议。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公共利益征收与商业开发征收要彻底分开,公益性征收、补偿的主体是政府,而商业拆迁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双方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补偿协议,政府不介入,只进行监督管理。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