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成都中心城区错时上下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1日07:11  深圳商报

  【新华社成都2月20日电】为缓解早晚交通高峰压力,从春节长假后的首个上班日开始,成都中心城区施行错时上下班制度。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在中心城区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20日起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区域内的市、区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施行错时上下班制度。通知的具体安排为:市、区两级机关和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根据新的作息时间安排,机关单位中午休息时间缩短了1个小时,即从原来的12:00至14:00缩减为12:00至13:00。此前,成都市内五城区市级机关执行8:30至18:00的作息制度,上下班汽车出行与早晚高峰高度重合。为此,成都市交委进行了可行性调研。研究结果表明,市、区两级机关车辆实行错时上下班后,错峰效果明显。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