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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官宣布“十条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1日07:18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记者 邓红阳

  3个小时的会议一结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程慎生就急匆匆地往办公室里赶。他边走边对记者说:“会议上宣布的‘十条禁令’,我要一字不落地尽快传达到每名干警。”

  2月20日是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天,上午8时,河南高院准时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会的是省高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中级法院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基层法院的优秀代表,应邀到会的有河南省纪委领导同志、廉政监督员代表。

  程慎生口中的“十条禁令”就是在这个会议上正式宣布的。

  记者注意到,“十条禁令”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法院干警枉法裁判、收受贿赂、以权谋私、插手案件、酒后执行公务、公车私用等问题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严禁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偏袒一方当事人,违背事实、法律枉法裁判和有案不立、不执、拖延办案;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所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钱物,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种宴请、休闲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插手过问职务外案件,干预下级法院办案……”

  “‘十条禁令’从容易滋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是反腐倡廉的内控机制。”河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说,“十条禁令”是对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细化,是全省法院今后工作中必须长期严格遵守的铁的纪律。

  张立勇表示,会后,全省法院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十条禁令”的内容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高院将设立专门督察机构,各中级法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记者从河南高院的文件上看到,全省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十条禁令”的线索,要逐一登记、逐一核查,对查证属实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十条禁令”宣布后,张立勇代表河南高院党组与省高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中级法院院长签订了以落实“十条禁令”为核心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记者看到,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上清楚地写着,“十条禁令”落实不到位或没有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或因失察、失管、失教致使所在班子成员或所辖基层法院院长发生违纪案件被追究纪律责任的,要主动向所在省辖市委和省高院党组检讨责任,因自身出现违反“十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处理。

  张立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十条禁令”的目的,就是在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告诉全省法院干警,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其他一切工作都等于零。

  法制日报郑州2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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