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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禁放令禁了“开门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1日07:18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沈阳2月20日电 记者霍仕明 张国强 今天是正月初七,春节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虽然辽宁省鞍山市不时响起鞭炮声,但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的门前,却看不到往年燃放鞭炮的壮观场面。鞍山的禁放令,真的将“开门炮”禁住了。

  据鞍山市纪委党风室副主任武鹏介绍,以往鞍山市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有在节后上班第一天图吉利放爆竹的传统,不仅浪费大量公款,同时还污染环境,有时还造成交通堵塞。在鞍山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严格禁止用公款燃放春节开门炮的建议》,鞍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去年春节,鞍山市首次下发《关于严禁春节期间利用公款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明令禁止鞭炮公款消费。通知发出后,各相关机关单位严格执行,环保、节约效果明显。

  今年鞍山市再次发出“开门炮”禁放令。要求除经市政府批准、有组织的燃放活动外,严禁春节期间利用公款燃放烟花爆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给予足够重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各类企业和组织要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如需燃放的,要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定地点、人员进行燃放。加强对利用公款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要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今天发现,鞍山禁放令不仅禁住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燃放开门炮,也给市内一些企业带来了示范作用。一些企业移风易俗,没有像往年一样燃放大量的烟花爆竹,而是放起了礼炮。“这样既节约资金,也没有污染环境,还图了吉利,一举三得。”一位职工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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