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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联合通讯社2月21日报道,韩国蔚山地方法院21日以“反人伦罪”宣判韩国男子A某10年监禁,并在5年内必须佩带可以随时测定其位置的电子脚铐。
法院的判决书称,“被告人作为受害者亲生父亲,本应尽到保护抚养子女的义务,但为了个人的性欲将被害人作为发泄对象,犯下了反人伦罪,并给被害人带来了一生不能洗刷的耻辱,为了治愈受害者的伤痛并使其尽快回归正常生活,法院认定被告应当较长时间与社会隔离。”
据报道,A某在过去2年间先后共7次,对其正处于青春期的十几岁亲生女实施了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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