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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出重拳整治警车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02:17  大众网-大众日报

  □张子扬朱立愿滕世雷 报道

  本报济南2月21日讯 警车不执行紧急公务却超速行驶,或者随意闯灯变道,群众一经发现即可举报。今天,省公安厅和17市公安局分别公布了举报电话,专门受理群众举报,以确保从现在起到今年 11月底结束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省公安厅对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本单位、本系统警车使用和涉案车辆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对警车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逐一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在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随意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退还车辆所有人。确属涉案车辆应当扣留、 扣押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在警车使用中,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违反这“两个严禁”的,首先停止当事人的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除自查外,公安厅还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对安装有警灯、车身喷有“ 公安”字样的警用车辆进行监督。一旦接到群众举报,公安督查部门将立刻调查,如确无出警记录等内容,一律对当事人予以惩处,同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为:

  山东省公安厅 0531-85123894

  济南市公安局 0531-87905110

  青岛市公安局 0532-66573611

  淄博市公安局 0533-2189373、2189828

  枣庄市公安局 0632-3656290

  东营市公安局 0546-7175037

  烟台市公安局 0535-6297094

  潍坊市公安局 0536-8783761、8783764

  济宁市公安局 0537-2960077

  泰安市公安局 0538-8275132

  威海市公安局 0631-5192194

  日照市公安局 0633-3667058

  滨州市公安局 0543-3300050

  德州市公安局 0534-2639933

  聊城市公安局 0635-8682024

  临沂市公安局 0539-8314552

  菏泽市公安局 0530-3332268、3332269

  莱芜市公安局 0634-621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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