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赔了2000元
劣质烟花射偏
引燃他人阳台
本报讯 (通讯员 吴华 红梅 实习生 林晨 记者 马辉)昨悉,售出的烟花因质量问题射到他人阳台,引燃床单等物,蔡甸一商家为此赔了钱。
除夕夜,蔡甸建新小区的李立朝在小区指定点燃放烟花时,点燃之后过了许久只射出一枚,且直冲对面楼上一户居民的阳台。
20分钟后,这户邻居发现阳台着火,损失约2000元。因该小区只有两栋楼房,且当晚只有李家放烟火,邻居就找到李家。李立朝便带着邻居找到经营部理论,因老板拒赔,他们便投诉到蔡甸工商局。
工商人员介入调解,店主退款并赔偿了2000元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