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落实探亲假:“协商”不如强推

  新闻:一转眼,春节7天假期结束了,一些家在外地的上班族大呼“不过瘾”。19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科长戴登凯支招———可以申请休探亲假,而且名正言顺。但记者调查发现:九成人不知“探亲假”最长休45天,而用人单位主动给职工休探亲假的更是寥寥无几(据2月20日《现代快报》)。

  网友杨金溪郭文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对探亲假作了规定,然而九成人竟然不知,知道者竟然不敢去申请,这实在让人有些匪夷所思。这一现象充分说明,现行的探亲假制度急需手术,以彻底捍卫职工的探亲权。

  解决这个问题,劳动法专家给出的建议是,职工和企业可先通过“集体协商”这个平台来商谈这项福利。笔者觉得,这无异于隔靴搔痒,解决不了实质问题。与其让劳资双方“协商”,不如政府部门制度强推。这样的强推,既包括大力宣传,让更多职工、群众知道探亲假的各种规定,也包括对不让职工休探亲假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惩处。

  “探亲假”是劳动者的一种权利,从理论上说,劳动者应该主动积极争取,但在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在劳动者权利受到一再侵犯的背景下,仅靠劳动者自己争取是相当困难的,毕竟维权成本过高。当监管部门一再收起“监督权”时,又有多少人能够享受到“探亲假”?

  九成人不知“探亲假”是一种悲哀,知者不敢申请是另一种悲哀。而更大的悲哀却是“探亲假”成为被监管部门“遗忘的角落”。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