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是人民群众所期望的,但在司法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一些司法不公现象,仍需要司法制度在更深层次上改革。现提出一些建议,供代表委员们参考——
建立垂直管理、省级财政统筹的司法机关人事管理和经费保障机制,彻底解决当前司法机关经费保障和人事管理依附于当地政府的现状。
建立法官、检察官单独序列管理机制,完全按照等级来落实待遇,不让行政级别限制法官、检察官的工作。
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所规定的任职条件,规定“法官、检察官必须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优先从基层选调”,因为司法权力的运作靠司法人员操作,它要求司法人员具有较渊博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
建议加强对法院刑事案件量刑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建立检察院刑事案件量刑建议制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