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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瑞龙在佛山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04:05  深圳商报

  【新华社广州2月21日电】(记者 孔 博)先后伙同他人实施或单独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多起,杀害13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21日上午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检察机关对成瑞龙的10项指控,法院均予以认定。

  佛山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成瑞龙,男,1973年1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广东省连州人。1996年至2005年期间,成瑞龙先后流窜于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江西等地,先后伙同他人实施或单独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10起,杀害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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