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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点提前下班市民租车遭遇“被超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07:28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许兰超)“借车开始到达目的地,只要10分钟左右,还车用了一小时。这就用了1小时10分钟。”昨日,市民张先生称,他近段时间借车多次,结果都遭遇租车点提前下班,自己租车“被超时”。

  据他介绍,第一次是2月4号,他在阅马场借车,去人民医院附近办事。到了人民医院后,发现附近没有还车点,因为租车时间改为两小时,“怕耽误还车时间,就往前又骑了将近半站路,发现一个停车点,结果是空的,根本就没人值守。”

  无奈之下,他只有往回骑,又骑了将近1站路,发现停车点又没有人。只好转头向武昌大道方向寻找,直到彭刘杨路站,才发现一停车点。“总算把车还上,可是我这车等于白借了。”他说,彭刘杨路离他刚开始借车的地方不过半站路,自己不得不步行到人民医院附近。“结果就是,借车到达目的地花了10分钟,还车用了一小时。”

  张先生称,此种情况不止遇到一次。第二次是2月12号下午5点40分,在中南路借车。当问清楚对方8点下班后,他从中南路骑到丁字桥,用时10分钟,然后6点40分从丁字桥路出来,离8点还差1小时,发现停车点再次提前下班。“租车点贴一白纸:不好意思,今天提前下班。”

  昨天下午5点,他第三次从汉口简易路借车,结果从汉西二路一直找到轻机厂路,全部提前下班。没办法只好转头从汉西二路到简易路、古田二路,一共9个点,结果全部集体下班。“我明天早上还车,被超时10个小时左右,有可能要被注销卡。”张先生感觉十分郁闷。

  据鑫飞达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时限改为2小时后,才实行了超时罚款约束机制,此举也是为大多数租车市民考虑。市民一旦租车超时,前两次受警告,超时3次则必须交罚款,才能继续享受租车服务。每超时1小时罚款1元,累积罚款金额上限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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