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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善良之心传递法律温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07:54  法制日报

  我与司法改革

  法制日报记者周斌 采访整理

  讲述人:白刘英,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员。

  调解还是判决在我28年的法官从业经历中,曾无数次面对这样的选择。有时,对于一起案件,选择调解意味着要比选择判决多花三四倍的精力和时间;可对于我而言,常常坚定地选择前者,因为法律不是冰冷的,它是有温度的。

  我记得有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刘某的丈夫在户外采了毒蘑菇回家食用,导致其本人、刘某的父亲及两个孩子中毒,其本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认为,孩子及父亲发病早且体弱,尚且被救活,而其丈夫发病晚且体健,却死亡,因此认定丈夫死亡是医院过错或救治不力造成的,故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经鉴定,医院的抢救方法确有不足,但不是造成刘某丈夫死亡的直接原因,真正的原因正是刘某丈夫身体健康导致发病晚,影响了救治。但刘某对此并不理解,也不认可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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