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乌鲁木齐2月21日电 记者吴亚东 新疆乌鲁木齐公安机关“把警力放在街面上”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2月13日至19日,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秩序保持平稳,未发生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及群死群伤的交通、火灾事故。
据统计,节日期间,乌鲁木齐市共发生刑事类警情216件,较去年同比下降42.7%;亡人交通事故两起,死亡两人;一般火灾事故64起,无人员伤亡;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两起,造成3人死亡。
节日期间,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从局机关、各分县局、支队机关抽调1000余名警力充实基层派出所,专门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同时,进一步充实处突力量,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整治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场所和部位,打击复杂街区、公共场所高发的扒窃、抢夺等可防性犯罪,坚持“把警力放在街面上”,积极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治安秩序的平稳,使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祥和、平安、愉快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