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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警车违规可打电话举报 省公安厅同时整治办案违规扣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10:5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鲁超国

  □通讯员朱立愿滕世雷

  本报济南2月21日讯2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从现在起至今年11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将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公布举报电话,专门受理群众举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本次治理,重点整治警车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等。

  同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在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退还车辆所有人。确属涉案车辆应当扣留、扣押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如群众发现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名称举报电话

  省公安厅0531-85123894

  泰安市公安局0538-8275132

  济南市公安局0531-87905110

  威海市公安局0631-5192194

  青岛市公安局0532-66573611

  日照市公安局0633-3667058

  淄博市公安局

  0533-2189373

  0533-2189828

  滨州市公安局0543-3300050

  枣庄市公安局0632-3656290

  德州市公安局0534-2639933

  东营市公安局0546-7175037

  聊城市公安局0635-8682024

  烟台市公安局0535-6297094

  临沂市公安局0539-8314552

  潍坊市公安局

  0536-8783761

  0536-8783764

  菏泽市公安局

  0530-3332268

  0530-3332269

  济宁市公安局0537-2960077

  莱芜市公安局0634-621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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