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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荣获国家环保模范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14: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佛山讯 昨天,羊城晚报记者在佛山市环保局获悉,佛山市被环保部正式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佛山市从2003年底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启动创模工作,2007年通过验收、2008年通过公示、2009年通过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2010年2月9日,环保部正式将佛山市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据数据显示,佛山自创模以来,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不断的改善,2009年空气污染指数达优良(API≤100)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97.3%,比2004年提高了1.67个百分点;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由2004年的99.58%,上升到2005年的100%,并一直保持至2009年。(梁丽云 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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