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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迪:开完听证会才有“结论性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14: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公兵、郑道锦)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韦迪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透露,目前有关涉假俱乐部处理方案尚无结论性意见。

  韦迪表示,“所有涉及到处理球队相关的事宜到21日为止没有任何明确结论,我只能证实今天纪律委员会确实开了会,但是他们还没有走完相关程序,不可能得出结论。我们也不会干预纪律委员会的工作。他们有一个初步意见以后必须召开听证会,听取所有涉及到的俱乐部和个人的申诉,给他们一个阐明自己观点的机会。听证会没开怎么会得出结论性意见呢?”

  韦迪进一步透露:“纪律委员会研究的不只是三个俱乐部,而是依法依纪对目前所能掌握证据的队伍作出一个初步的判断。然后通过听证会的方式进一步求证各自的意见,继而经过研究提出一个最终的处理意见。程序没走完,怎么可能有最终的结论?”

  按照正常的程序,韦迪表示,最终的结论应该在近几天就能得出。

  ■名词解释

  听证会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

  所谓立法听证制,就是立法机关采取会议的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解决,或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直接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

  所谓行政听证制,就是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前,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的让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事件调查人,对所要认定的违法事实及应用处罚依据进行举证、质证、陈述和辩论的程序制度。

  目前,我国有三大类听证:一是1996年建立的行政处罚听证,二是1997年建立的价格决策听证,三是2000年建立的立法听证。在这三种听证当中,尤以价格决策听证因涉及民众的切身利益,举行得最多,也最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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