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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王小军等24人涉黑案开庭 “黑老大”被控8项罪名 原打黑支队长充当保护伞同庭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15:07  兰州晨报

  

重庆王小军等24人涉黑案开庭“黑老大”被控8项罪名
王小军资料照片

  本报讯 据新华网消息,组建网络赌博组织非法获利近2000万元、组织数百名卖淫女卖淫非法获利5900万余元、开设赌场获利300余万元……王小军等24人涉黑案21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涉黑老大”王小军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逃税罪等8项罪名,该组织“保护伞”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李寒彬被控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该组织以王小军实际控制的豪诚会所和网络赌博组织为依托,招募闲杂及刑满释放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暴力支持,逐渐形成以王小军为组织、领导者,颜建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较长时期在重庆市等地,实施有组织的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

  本案庭审预计持续4天。

  ■ 犯罪实录

  罪恶累累:利用“黄”“赌”敛财八千万

  行贿:打黑支队长成保护伞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5月至2009年,王小军多次向文强、彭长健、陈涛、黄代强(均另案处理)和李寒彬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128.41万余元,并利用其包庇和纵容,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实施违法上述犯罪活动。

  2月21日,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打黑支队原支队长李寒彬与王小军涉黑团伙在五中院同庭受审。

  李寒彬在任职期间,明知王小军等人为涉嫌黑恶组织犯罪人员,仍然多次收受上述人员现金26万余元及烟酒等财物,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分别为王小军等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非法保护,包庇、纵容其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开赌场:非法牟利超两千万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1年以来,王小军纠集人员形成网络赌博组织,开设网络赌场,大肆进行网络赌球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就达2000余万元,其中王小军实际获利近600万元。此外,2003年至2008年5月,王小军纠集贾洪伟等人开设“明星97”赌博游戏厅和“啤酒机”赌场,获取非法利益3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豪诚公司在王小军的指使下,从2004年5月至2009年7月逃避缴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061万余元;王小军组织、领导其组织成员为逃避依法查处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

  组织卖淫:非法收入5900万

  王小军组织在某商务会所,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较长时期大肆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豪诚国际商务会所大肆组织数百名卖淫女多次进行卖淫活动,获取非法收入达人民币5900万余元。

  此外,该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影响恶劣。曾故意伤害致人一死一伤,并以收债为由,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该组织还通过故意伤害、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暴力方式处理其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解决营销人员之间的纠纷以及收取赌债,非法聚敛钱财,扩大该犯罪组织的影响。

  据新华网

  ■ 新闻链接

  王小军涉黑团伙4大保护伞

  文强(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收王小军30多万纵容卖淫。

  2004年至2008年,文强先后八次收受王小军所送共计折合人民币32.3152万元。为王小军的豪诚国际商务会所提供非法保护。

  彭长健(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非法保护“豪诚夜总会”,并收受马当、岳宁、王小军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46.68万元。

  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 :长期包庇王小军涉黑团伙,并多次收受其钱财。

  李寒彬(重庆市公安局打黑支队原支队长) :收受26万非法保护王小军涉黑团伙。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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