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湿地保护管理条例》列入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亲水家园,临水别墅……借着水景盖房,楼盘想不升值都难。但今后,开发商很难再借水景发财了。《北京湿地保护管理条例》已经列入今年的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在湿地周边开发房地产等行为将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
本市拥有湿地5万多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此前,由于没有专门的湿地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湿地破坏的处罚依据不充分,湿地的保护管理比较薄弱,高楼蚕食湿地的情况时有发生。
今年,湿地的保护立法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有关部门正在对哪些地方具备湿地保护条件摸底调研,力争年内编制出台《北京湿地公园发展规划》,然后针对实际情况立法保护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将有望禁止任何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周边盖房也会受到限制,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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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可认建认养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像认建认养绿地一样,今后企业也可以认建认养湿地公园。来自市园林绿化局的消息,湿地公园的认建认养活动将从今年起展开,有意向的企业或机构可与当地的园林绿化部门联系。
具有一定水面,能发挥湿地生态功能的绿地都在认建认养范围内。企业可以在园林绿化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自行建设湿地公园;也可以为已建成的湿地公园提供维护管理资金,同时享有对公园的冠名权。但无论是认建还是认养,湿地公园的社会公益性都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