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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退热水器,先花钱买赠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2:01  扬子晚报

  商家承诺买松下相机赠送松下电池,可结果赠送的却是一块国产电池;买了化妆品领取了赠品之后,赠品不久却坏了,要求商家给说法,对方却以赠品不是自己生产的作为理由拒绝处理。昨天,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江宁区消协,针对屡屡出现的赠品纠纷,发出今年首个消费警示,告诫商家不要在赠品上再玩猫腻,同时希望消费者敢于和商家忽悠较真。

  现象一:

  松下电池变国产电池

  遭遇:薛小姐在一家电器大卖场购买了一台价值2500元的松下数码相机,卖场承诺赠送一块松下电池。当薛小姐付完账去索要电池时,被告知没货。在薛小姐的坚持下,销售人员在发票上注明:欠顾客松下电池一块。后来薛小姐多次索要电池,但卖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两个月后,卖场要薛小姐去拿电池,薛小姐发现所赠送的根本不是松下电池,而是国产电池,这两种电池差价为300多元。对于薛小姐的异议,卖场工作人员辩解:送松下电池一块的意思是送松下相机用的电池。

  消协观点:薛小姐付款购买相机,商家承诺赠送电池,这构成约定,并合法有效。薛小姐按照双方约定付了款,商家就应该赠送赠品,不应该以各种理由推诿。若商家明确拒绝或以任何借口拒绝履行赠送赠品的义务,都是违约行为。对于解释,应当按照合同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交易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来确定。卖场工作人员的解释完全是一种诡辩。

  消协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现场赠品已送完的情况,一定要商家以文字形式注明何时给赠品,并谨慎检查赠品质量,不要单纯被赠品所吸引而冲动消费。

  调解结果:卖场按照约定赠送薛小姐松下电池一块。

  现象二:

  赠品拎包10天就裂

  遭遇:年初,刘女士在一家大商场化妆品专柜购买了一套品牌化妆品,获赠价值99元的拎包,可是刘女士使用了不到十天,拎包就出现了裂口。刘女士找到化妆品专柜要求给个说法,但对方以该拎包不是他们公司的商品为由,表示没法处理,推卸责任。刘女士要专柜换一只,但是专柜销售员表示,这只拎包刘女士已经使用过了,而且标签也摘掉了,所以拒绝更换。

  消协观点:赠品不能是次品,或者处理品,更不能是三无产品,而应该是货真价实的商品。经营者不能以赠品不是商品为由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后果的,依据《产品质量法》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消协提醒:有些商家提供的赠品保质期即将到期,包装盒陈旧,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截止使用日期,生产厂家模糊不清。另外,很多进口化妆品缺少中文标签,生产日期也标注得比较含糊。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要注意仔细检查赠品。

  调解结果:化妆品专柜为刘女士更换一只拎包。

  现象三:

  想退热水器,赠品也要退

  遭遇:去年底包先生家新房装修时,在一家电器卖场看中了一款价值3700元的即热式电热水器,商家承诺通电5秒,水温就能达到50度,并赠送消费者紫砂煲一只。等过年包先生一家入住新房,使用热水器时,发现并不像商家当时承诺的那样能迅速出热水。随后,包先生找到厂家售后服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检测后称,热水器的功能并非像商家宣传的那样,并给包先生写了张书面说明,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商家对包先生退货的要求,答复倒也爽快,但是要求他将赠品也拿回来,等包先生将赠品拿来后,商家却说,赠品已经被使用过,要包先生必须花150元回购,才能退款,否则不退。包先生表示,退货的过错不在自己,为什么要花钱去买赠品。商家辩称,赠品是和热水器一起销售出去的,价格已经包含在热水器的价格中,退货时,必须要退回赠品,既然赠品已经使用过了,那肯定不好再收回了,只好让包先生自己买下来了。

  消协观点:赠品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所产生的附赠予行为,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没有购买商品,则商家不会赠予。赠予合同与商品买卖合同存在主从关系。当商品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赠予合同也随之一同撤销,则消费者先前取得的赠品应当返还。

  但是,如果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或缺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则赠品不必退回。这是因为,合同解除的主要责任在商家,消费者不但有权保留赠品,还可以向商家追偿损失。简单来说,即买卖双方没有过错,赠品应当退还。如果因为厂家或商家的原因导致退货的,赠品可以不退。

  消协提醒:有些商家为阻止消费者退货,常赠送易耗性产品,例如赠送饮料、化妆品、洗涤用品等,一旦出现退货情况就容易拒绝。实际上这种情况分清责任,如果是商品质量问题,则消费者不用退还赠品,如果买卖双方都无过错,消费者在退货时可以退回同样的赠品,实物就不必折价购买。如果赠品已经被使用一段时间或者已经损坏、消耗掉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根据“三包”规定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赔付给商家该赠品的折旧费,如果赠品已经损坏或者消耗掉,消费者应当购买原赠品给商家,也可以按赠品当时的价格赔偿现金,这个可以要求商家出具当时购买赠品的价格凭证或者按照当时赠品的建议零售价进行赔付。

  调解结果:包先生不用退还紫砂煲,卖场将3700元退款送至包先生家中。

  鼓励消费者要较真

  江宁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朱志军表示,目前,从接到的涉及赠品投诉的案例来看,多数商家并未在发票上规范注明赠品(有的不注明,有的在发票上打个勾,有的在发票上盖个章表明赠品已发)。这不仅容易掩盖一些商业贿赂、职务侵占、贪污的违法行为,而且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消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在进行促销活动时,有义务为消费者所获得赠品开据相应证明,并填写赠品内附的保修卡,以便消费者享受相关售后服务。消费者在领取赠品时应该勇于较真,可要求商家提供可以享受“三包”服务的有关证明,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讯员 王锐 记者 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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