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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后“妈妈桑”组织淫秽表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2:52  东方早报

  统领30多名“妈咪”100多名小姐,已被提起公诉

  东方早报记者 李淑平

  通讯员 沈晨小园

  85后女孩从外地来沪打工,因急于赚钱帮补家里误入KTV,不料她如鱼得水不断升职成为统领30多名“妈咪”、100多名小姐的业务经理,还把自己的妹妹也带到上海入了同一行,进行淫秽表演,终在去年10月15日被警方抓了现行。

  日前,“妈妈桑”李丽(化名)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卢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主持表演的李倩(化名,李丽之妹)及当晚参与表演的3名小姐被卢湾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2009年10月15日晚,公安部门获悉,在卢湾区淮海路闹市区某俱乐部内有淫秽表演。在3名男客人到达一包房后,俱乐部业务经理带了10多名姑娘去供挑选,其中3名姑娘被留下。然后,该俱乐部副经理来这个包房主持,她按照客人提出的要求,指挥3个姑娘做出各种脱衣动作,并插空说些黄色笑话、绕口令等,劝客人多喝酒。

  公安机关迅速出动,将组织淫秽表演的俱乐部经理、参与表演的副经理和3个姑娘抓获。

  生于1985年的俱乐部经理李丽,四川人,初中毕业后来沪打工。据李丽交代,她在店里享受店长称呼,再往下有30余名“妈咪”,分别管理100多名小姐。

  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丽的行为应当说已符合上述刑法条文中“组织”行为的内涵要求,可以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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