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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布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晓嘉)昨日,东莞海关公布了(2010.3.1~2010.3.8)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东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各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完毕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所有海关手续,并在有效期30日内办理核销完手册。

  核销期(即有效期后30日内)仅受理核销手续。核销热线:0769-2200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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