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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违反“禁令”先停职后究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4:10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郑州2月22日电(记者李丽静 王云河)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严肃审判纪律,确保司法公正,河南省高院于日前出台“十条禁令”,严禁法官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的钱物,参加由其付费的各种活动,违反“禁令”先停职后追责。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介绍说,去年,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48人,比上年增加了一倍,全省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严峻形势。

  为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河南省高院研究制定了“十条禁令”。

  根据河南省高院的规定,“十条禁令”将成为全省法院今后工作中必须长期严格遵守的铁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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