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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痞收保护费被拍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4:3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公安机关抓获涉嫌团伙作案的嫌疑犯六人

  本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黄莉、朱彦)一个地痞在梅林收保护费,幸好被路过的拍客悄悄拍下,并报料给电视台。昨日,福田检察院对外通报,这个被拍下来的地痞已经被捕,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拍客曝光地痞街头收保护费

  2009年6月9日,施某某来到梅林三洋电子厂门前,见到一妇女蓝某在该处摆摊卖食品,生意比较好,遂上前要求蓝某缴纳500元人民币的“保护费”,并威胁称如果不交以后就不允许在此摆摊。蓝某被迫缴了300元“保护费”。这一幕恰被一路过的拍客悄悄拍摄下来,并爆料给电视台,最终在电视节目中播出。

  公安机关随后对涉案的施某某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发现施某某与杨某某、黄某某等多名1987年至1990年出生,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无业男子长期在梅林一带行诈行骗,先后多次通过假称吃饭吃到鱼钩、假装被货车撞倒,实施敲诈的方式非法索取他人钱财。

  众地痞长期在梅林敲诈勒索

  根据公安机关侦查,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间,施某某、杨某某、黄某某等人来到位于福田区梅林新村的某休闲中心以服务员按摩不舒服为由要求老板赔钱,否则砸店,一年间先后四次到该休闲中心共敲诈勒索人民币2300元,并将一服务员打伤。

  2009年6月末,杨某某强行要求与在梅华路威特网吧对面路边摆烧烤的受害人杜某合伙做烧烤档生意,之后安排其女友充当服务员并负责收钱、杜某负责进货及烤食物,收档时只给杜某本钱。期间杜某表示自己要开档,杨某某便到杜某的住处将杜某的冰箱、电风扇砸烂,并持刀扬言砍杜某。之后,杜某被迫将烧烤档以600元人民币的低价转让给杨某某。

  经缜密侦查,公安机关一举抓获了涉嫌团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共六人,查实敲诈勒索犯罪事实6宗。该案现处于福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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