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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案23人被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5:0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综合消息 据《法制日报》报道,2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将央视大火案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等23名被告人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

  根据国务院春节前公布的调查结论,发生在去年元宵节之夜的央视大火被认定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在火灾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

  央视大火案23名被告人中,7人来自央视,另有6名被告人来自施工单位中建公司、北京城建集团。他们接央视新址办通知后,安排了燃放活动当晚的消防、保安工作。其中,中建公司人员还提供了架子管协助安装燃放架,并安排烟花进场。

  记者了解到,央视大火危险物品肇事案主要针对央视新址办违规燃放烟花问题,对于起火大楼使用不合格保温板及相应的政府部门监管问题,检方将另案起诉。

  据报道,这次多名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极有可能被定为危险物品肇事罪,而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7年。我国刑法对于该罪名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被告人一旦被认定有罪,那么基本上就得会被判处最高刑期。

  同时还有人指出,一旦徐威等央视官员被认定有罪,那么他们的公职也将全部被免除,同时所有涉案被判刑的公务员都将被依法免去公务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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