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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申请都不行法院判了也不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5:46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杭州22日电 浙江金华的投资者徐洪权为了在义乌市投资兴办驾校,4年多来他无数次地奔波,赔尽笑脸,可是握有“许可权”的义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却一次次以各种理由推诿不办。无奈,他向法院起诉救助,一审、二审均胜诉,但当地公路运管部门还是依然故我,对判决不予理睬。记者日前进行了调查。

  ■艰辛投资路

  2005年底,金华中创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洪权,看到义乌市欣欣向荣的经济形势,决定在当地投资兴办驾校,并通过公开招标与义乌市佛堂镇梅林村委会签订了该村的一块租用8年且明确用于办驾校的土地租赁协议。“行政许可法早已明确了‘一次告知’原则,行政机关应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齐有关材料。但我每一次申报,当地运管部门总是像挤牙膏一样列出几条所谓‘理由’要我去达标,让人苦不堪言。”徐洪权说,4年来他先后3次正式提出申请,第二次申报,没想到当地运管部门的答复竟提出了11条不予许可的理由。其中许多“理由”让人匪夷所思。比如,驾校总经理的文凭必需大学本科以上。

  ■法院判了也不灵

  义乌运管部门第三次提出否决的理由是“没有依法取得教练场地”,可事实是签订的场地租赁协定经过义乌市公证处公证,并经过义乌市土管部门盖章同意。

  2009年6月25日,徐洪权一纸诉状把义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告上了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撤销义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不予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判决。

  义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不服,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09年12月22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徐洪权对记者说,经历4年多的奔波,以为这两次法院审判胜诉后,自己在义乌办驾校的梦想就将实现,但是,当再次与当地运管部门沟通时,得到的回话却是“法院判了撤销我们不予许可决定,又没说非要许可给你。”“你们还要重新再申请。”

  ■运管部门:“该咋办就咋办!”

  记者近日在义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就此进行调查核实。副所长吴厚盾说,法院二审判决后,运管所领导班子已集体研究决定“还是不予许可”,已有书面材料寄送当事人。记者逐一核实徐洪权先后的3次申请情况,提出义乌运管部门有否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有关材料问题,吴厚盾对此解释说,“我是2008年7月才分管驾驶员培训的,有否一次性告知,不清楚。”

  当问及两级法院作出撤销“不予许可”的判决,义乌运管部门为何还不予改正、投资者的损失怎么办时,副所长吴厚盾回答,“该咋办就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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