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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实版宋思明”蔡志强受审

  

上海“现实版宋思明”蔡志强受审
蔡志强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上海普陀区原区长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金额达284万元

  有“现实版宋思明”之称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因涉嫌受贿罪昨日上午在市二中院走上被告席。根据检察机关指控,他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金额达284万元,受贿方式包括“拜年”、“打牌活动”、出国“赞助”等。

  平步青云前途无量

  昨日上午9时30分,市二院101法庭,46岁的蔡志强身着灰色西装被押上法庭。尽管头发有些花白,但精神尚可,腰杆挺直。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蔡志强从1999年到2009年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或个人的贿赂,数额达284万元。曾帮人解决户口问题、获得长风生态商务区地块等。

  在法庭调查阶段,检察机关首先对蔡志强职务情况进行讯问。从检察机关的调查中可以看到,蔡志强原本可谓前途无量。毕业于复旦大学的他,进市人事局时不过是名小科员,但1999年,随着他当上市人事局办公室代主任(正处级),从此开始平步青云。先后任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副局长。才41岁的他担任了普陀区副区长,并在两年后成为“一把手”,成为普陀区区长,原本可谓前途无量。

  “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睿智但不失幽默,做事谨慎、低调不张扬。”有人士发现,对电视剧《蜗居》主角宋思明的这一评价同样适用于蔡志强,两者外貌的相似更在网上广泛传播。

  多次收受他人好处

  在电视剧《蜗居》中,宋思明有一段经典台词,“每个男人都会犯的错,不过是走向中年对青春的羡慕,走向成功对仰慕的承受,走向人生之巅对幸福的又一次追求。”

  但在蔡志强的10年得意仕途路上,检察机关指控他犯的罪错并没有如此诗意。1999年,蔡志强担任上海市人事局办公室代主任期间,为紫元公司张林昌一家4口将户口从浙江象山迁入上海,收取好处费29万元。

  2001年至2002年,蔡志强担任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期间,又利用职务之便,为吴斌担任主任的汽车城人才中心提供方便,并接受了吴斌赠送的价值31.2万余元的帕萨特轿车一辆。

  2006年,蔡志强担任普陀区副区长期间,为宏泉公司提供便利,使其成为普陀区宝祥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接受宏泉公司王岳祥回赠的人民币113万元和1万澳大利亚元。此后,蔡志强又为唐晖所在的聚为实业发展公司名下的西部百货提供方便,将大产证分割成若干小产证。蔡志强分10次从唐晖处收取“打牌活动费”10万元,并在出国考察期间收取唐晖5万欧元。

  2008年,蔡志强任普陀区区长期间,为上海石诚公司提供便利,在澳大利亚考察期间,收取石诚公司高华5万澳大利亚元,并以打牌活动费的名义分3次从高华处获得5万元。

  第一次受贿在厕所

  法庭上,蔡志强在陈述自己受贿经历时承认,他是1998年底认识紫元公司负责人张林昌,在张的请托下,蔡志强向人事局调配处的经办人员打招呼,将张林昌一家的户口从浙江象山迁到上海,当时是以引进杰出人才的名义经办的。蔡志强承认,第一次收取张林昌的贿赂是在厕所进行的。

  在法庭上,蔡志强还被指控帮助他人承接普陀区图书信息中心、办理大产证分割小产证,帮助成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等,并收取好处。但与直接受贿不同,由于蔡志强有打牌的“爱好”,这些受到他恩惠的人纷纷成为他的“牌搭子”,以此收取的“打牌活动费”就达20余万元。

  虽然蔡志强对于检方的指控毫无异议,但其在每次答辩或者法庭讯问时,总不忘强调“框架内”和“社会效益”。其辩护人上海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徐晓清也数次重申,在蔡志强受贿的多节事实内,行贿人获得的利益并非“违法”,很多情况甚至是本身就够条件,只不过蔡志强打了个招呼而已。

  去年10月,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蔡志强主动坦白了自己的行为,并退还了全部赃款。

  昨天,二中院就该案进行了一天庭审,但并未当庭判决。 据《新闻晚报》、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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