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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修改将明确秘密写票

  2010年的全国人代会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专家透露,这次的选举法修改将明确秘密写票的制度,对流动人口的选举问题暂不作规定。

  与以往不同,这次的选举法修改更多关注到了选举的细节,比如,在修正案草案第三十八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的后面,增加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这句表述看似简单,实则是将尊重公民选举权落实到了法律上。

  “设立秘密写票间的一个好处是防止贿选。”中国人大教授、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认为,在熟人社会中防止贿选最有效的手段是落实秘密投票。

  流动人口如何参加现工作地的县乡人大的直接选举,一直备受公众关注,但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委员胡康生解释说,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现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条件还不具备。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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