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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放假需遵从民众需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6:29  长江商报

  ◇ 本报评论员 银玉芝

  七天春节长假已经结束,生产生活秩序已开始恢复正常。然而,新华社记者采访调查发现,有一些政府机关“超时放假”:只安排少量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大部分人员仍在“过节”。就此,新华社专门发表了“坚决刹住政府机关超时放假之风”的评论。据报道,超时放假的政府机关不在少数,延至昨日才上班的比较普遍,还有不少竟然将延至3月1日、过完元宵节才正式上班。

  其实政府机关类似超时放假,并不是春节才有。此前,广东等省市也以调休的方式,表示将五一假期延长至7天。毫无疑问,这遭到了相关部门的严厉申饬。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表示,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不同的是,没有一个政府机关会用如上方式明确表示春节也要延长假期,但暗地里超时放假的却不在少数。因为春节放假和其他假期调休有本质上的不同,这并非一个公众休假权利的问题,而是权力自利的问题。

  对此情形及其负面影响,中央政府当然心知肚明,公众感受更为深刻。正如新华社评论所说,政府机关超时放假,是对公众利益的漠视,并影响政府形象,有违国家法纪。这些道理,超时放假的政府机关并非不知道。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一个“有法可依”的放假安排,为何一些政府机关会擅自延长假期?而与此对应,普通公众少有敢于不请假,就违反所在企业、单位放假安排的。

  和操作复杂的一些政策比较起来,全国放假安排为多少天,是极其简单明了的,不存在语法歧义,不存在操作困难,道理上说,也没有阳奉阴违的空间。但是超时放假的政府机关却不少,并且这些年来其实一直存在。新华社评论的严厉抨击,肯定会起到一定效果。但无法改变的是,一些政府机关的春节放假已经超时。唯一可以补救的是,对超时放假的政府机关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但是,如果严厉问责被认真执行的话,超时放假又怎么可能出现?

  节假日安排和诸多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过程中阳奉阴违,甚至偷梁换柱,其本质是这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权力,没有受到足够的监督。偌大一个国家,单靠中央政府的权威,当然是很难约束住地方和部门的权力边界的。同时,还需意识到,一个疆域辽阔的国家,每个地方有自己的差异,也有自己的偏好和兴趣。一些政府机关超时放假当然不足以说明这一点,但通过这一问题却向我们再次提示,政策制定的差异性需求。

  而这进一步表明,中央政府的政策制定和管理,应着重于宏观方面。同时,对待地方差异性需求,当然也不是地方官员说了算,否则超时放假必然是任何官员都乐见的。说到底,一地的政策制定过程也好,政策施行的监管也好,都必须保证公众的深度参与,以民众的需求为旨归,特别是保证其对决策的影响力,以及对权力的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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