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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6:30  城市晚报

  ■记者 卢明/报道

  本报讯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今年全省农业农村的主要目标是:粮食生产正常年景下实现550亿斤,力争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力争达到10%。

  意见中提出,我省从今年起,将利用3年时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巩固“吉林保安”和“吉林大姐”劳务品牌,集中打造“吉林技工”劳务品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覆盖范围。

  最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落实鼓励农民向城镇转移的政策措施,我省将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放开农民进城落户限制,凡是进城的农民有稳定居所、稳定就业岗位、稳定经济来源,就可以在城里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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