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别让节假日成为躲避民意监督的“安全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6:50  大河网-大河报

  

别让节假日成为躲避民意监督的“安全期”
□吴应海文陶小莫图

  2月12日至18日,重庆涪陵区对公选出来的16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公示。有网民质疑这“不公正”,因为公示期在春节期间,有意见没法提。对此,涪陵区委组织部称,公示时间非有意安排。

  不知涪陵区委组织部的解释是真话还是托辞,但有一点是可肯定的,那就是,一些政府部门选择在节假日临近时公布干部任免、处分官员、价格调整等敏感“话题”,以尽可能不引起公众注意,从而逃避民意监督,已成为一种“潜规则”。

  政府部门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因有二,一是在节假日期间,公众的注意力出现转移,那些放在平时肯定能成为舆论沸点的新闻,往往很难在第一时间引起关注。而现在是信息爆炸时代,热点接连不断,几天假期一过,旧闻便会无人“问津”。二是虽然国家法律规定的告知程序都明确规定节假日要除外,但像干部公选公示、官员被查这类的信息告知,国家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样一来,节假日成为躲避民意监督的“安全期”,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如何防止这种有意无意戏弄民意规避监督的现象继续上演呢?办法很简单,那就是要明确规定,凡是政府发布的告知和征询民意之类的信息,一般要避开重要的节假日,实在不能回避的,那公示期也应遇节假日自动顺延。与此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凡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操作的,那就视作工作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此一来,想利用节假日作掩护,打“时间差”,忽悠民意的做法,就不会再发生。

  来源: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