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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检察院细化工作措施 九大“新招”保平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7:06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讯 记者莫小松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基层检察院的实际工作,日前提出了“三坚持、三强化、三建立”的工作措施,努力推进北流平安建设,确保三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以“三个坚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坚持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在原来的六靖镇、隆盛镇设立驻镇检察联系点的基础上,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设置乡镇检察室,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全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坚持信访接待首办工作责任制。在控申接待工作中坚持“首办”工作责任制,对来访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同时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信访批办制度,及时掌握和有效控制各类不稳定苗头,真正把矛盾解决在首访、初信环节,全力做好涉检信访的稳定工作;三是坚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制度化建设。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的维稳机制建设。建立下访巡访工作机制,签订下访巡访工作协议,确立信访联系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下访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以“三个强化”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强化办案机制建设,推进执法精细化;二是强化从细节入手,推进执法规范化;三是强化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以“三个建立”保证公正廉洁执法。一是建立执法办案督察机制,完善干警执法档案,推进规范化建设。每半年由院纪检监察室、检委会办公室组成案件质量督察组,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活动。建立全体干警综合执法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年度廉政措施、奖惩情况、执法总结;二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执法理性化。建立干警绩效档案库,从考核环节加强对干警执法办案的监督,并以此作为评优评先、提拔晋升的基本依据,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定期通报、奖优罚劣、督促整改,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三是建立检风检纪督察机制,确保公正安全执法。创新检务督察机制,由原先以案件督察为主转变为对检察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进行全面督察,经常性地抓好检风督察,并将督察情况予以公布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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