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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监督调查等四项制度将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7:30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北京2月22日讯 记者刘百军 卫生部近日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等四项制度。

  记者今天从卫生部网站获悉,卫生部重新修订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由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制度五部分组成。其中,《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已于2009年11月印发执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和《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制度》于2010年1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已印发,并于2010年起正式实施。

  卫生部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可在严格遵守四项调查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制定补充性地方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并报同级统计部门批准或备案。

  卫生行政部门下发调查表必须在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等。否则,一律视为非法报表,基层卫生单位有权拒绝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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