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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品须告知患者认可

  本报讯(记者 唐江澎)新修订的《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10年版)》将于2010年3月1日起启用。省卫生厅要求,落实参合农民自费药品用药告知认可制,提高临床用药的透明度。

  据了解,我省新农合新版目录按医疗机构分为村级、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制定,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须严格按新农合基本药品分级使用的规定执行。省卫生厅要求,要严格控制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的比例,原则上村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药品可报费用比例应达到药品总费用的1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药品可报费用比例应达到药品总费用的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药品可报费用比例应达到药品总费用的90%。

  省卫生厅要求,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的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只能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的药品和我省即将增补的基本药品。其他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高基本药物品种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原则上基本药物品种的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高10个百分点。各地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只能配备使用《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规定的172种新农合村级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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