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乐都县通过采取补贴资金销售网点代理审核,现行垫付,财政部门确认后与销售网点按月结算的办法,极大提高了群众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产品销量大幅增长,财政补贴兑付率一路攀升。
近年来,乐都县深入贯彻家电下乡政策,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实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工作,截至目前,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2714台(辆),补贴资金206.13万元。其中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下乡共2155台,补贴资金57.27万元;汽车下乡共324辆,补贴资金135.99万元;摩托车下乡共235辆,补贴资金12.87万元。补贴兑付率达到98%,相对全国平均补贴兑付率高出18个百分点。(作者:马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