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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老乡32万余元 吕艳龙一审获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11:03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郭 晶 赵晓燕)谎称自己在省教育厅工作并认识有关领导,吕艳龙以能办理客运线路为名诈骗一名兴县老乡32万余元。近日,太原市小店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吕艳龙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08年11月的一天,一名兴县老乡找到吕艳龙,想让其帮忙办理审批离石至太原的客运线路。吕艳龙当即表示,自己在省教育厅上班,有关系能把线路批下来。一个月后,吕艳龙称需要5000元“活动经费”,让老乡把钱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过了几天,吕艳龙再次向其老乡索要2万元“活动经费”。同年12月下旬,吕艳龙说手续已经审批好,让老乡准备好30万元来太原拿手续。几天后的一个上午,两人在长风街附近见面。其老乡将一张存有30万元的银行卡交给吕艳龙,吕艳龙声称手续在办公室里,下午上班后就给老乡拿上。然而,整个下午吕艳龙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后来干脆给老乡发了一条内容为“钱已到手,我骗你了”的信息,然后便关机消失。随后,吕艳龙被警方抓捕归案后称,自己确实曾问过朋友办客运线的事,但朋友说办不了,他便卷钱跑了,骗来的钱款全部用于购买轿车及平时挥霍。2009年6月,吕艳龙被公安小店分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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