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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被拒,买了新车不能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12:58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今日上午电

  最近,上海崇明县一位车主渡江去县里缴纳通行费,被征收站工作人员草率拒绝,跑了冤枉路。针对这起群众利益受损事件,崇明全县开展行政作风整改和问责,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今年1月,家住崇明县横沙岛的居民黄建忠渡江来到崇明岛,到县公路管理署南门征收站缴纳车辆养路费和通行费。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到宝山区的吴淞养路费和通行费征收站缴费。于是,黄建忠又渡江赶到宝山区,结果发现这里的吴淞征收站已经被撤销。跑了冤枉路的黄建忠愤懑不过,向信访部门反映了情况。

  崇明县委、县政府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原来,2005年长兴、横沙两岛从宝山区划归崇明县,为方便两岛居民缴纳车辆养路费和通行费,崇明县在宝山区设置了吴淞养路费和通行费征收站。 2009年10月底,这一征收站被撤销,征收业务统一划归至崇明县南门征收站。

  在工作交替过程中,崇明县通行费征收所的领导未将长兴、横沙两岛的特殊征收业务指导好、衔接好,南门站征收人员尚未了解和熟悉情况,草率拒绝了黄建忠的缴费要求。事件发生后,崇明县决定由公路署署长和征收所所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向黄建忠当面赔礼道歉,并现场办理黄建忠通行费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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