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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政府网如入“迷宫”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14: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地方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09年):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简称《报告》)中称,全国43个省会城市和较大市的政府门户网站,有半数以上不及格。

  《报告》执笔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表示,调研组从政府网站的角度来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犹如“走迷宫”。

  怪象:信息时有时无

  《报告》指出,不少政府网站信息不集中,有的政府网站同时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平台,但内容既有交叉,又各不相同;有些网站在栏目设置、信息编排上缺乏科学性,查询者为了获取一些信息身陷“迷宫”。调研中甚至出现过针对相同的信息或者栏目,同一时间有的人能找到有关信息有的却不能,同一个人在某一时间可以找到,而在另一时间却找不到该信息的情况。有的网站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检索功能,或者所提供的检索功能设计不合理,检索效果不理想。有的链接网址还带病毒,还有的地方政府有2个网站同时运营等。

  个别政府网站只重形式不重内容,部分政府网站配置了各类信息的栏目,但是,有关链接或者无法打开,或者链接到与标题无关的内容,有的网站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如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有误。调研组在用各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电话进行验证时发现,有的电话号码为空号,有的电话长期占线或一直无人接听,有的虽然有人接听,但接听人员提出本部门不负责有关事务,或者不熟悉相应业务。

  学者们设置了具体的指标,对43家政府网站进行综合测评发现,有半数以上的城市政府网站不及格。

  怪规:只向特定人群公开

  “有的地方政府只给与‘特殊需要’有直接关系的人提供信息,这偏离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本质,应是不管是否与特殊需要有直接关系,只要公民需要这些方面的信息,政府部门都应该公开。”吕艳滨说,地方政府普遍过分关注申请人的身份,要求提供足够详尽的个人信息,还要求申请人告知申请公开信息的目的和用途等,“这种做法超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申请人应提交材料的范围。”

  吕艳滨认为,“只要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不能公开的,政府机关就有义务公开,没有权力去审查申请人身份”。他认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一些地方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识和执行上有偏差。

  专家:学习国外打造电子政府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闵大洪研究员告诉记者,我国应学习新加坡:“我国未来的政务网络要朝‘电子政府’这个方向努力,既能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还能实现网上办公、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欣华)

  政府网站“迷宫”大观

  ■有的链接网址带病毒,有的地方政府有2个网站同时运营

  ■政府信息公开说明书不够精细,同一条信息,一会查询有,一会查询又没有了

  ■有些地方只向与“特殊需要”有直接关系的人提供信息

  ■不但审查查询人身份,而且还要求提供查询的目的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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