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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期最后一天车辆被划受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15:13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黄冠猛) 投保车辆在保险期间最后一天发生事故,可保险公司认为车主没有续保拒绝理赔。投保人王先生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车辆损失3500余元。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先生诉称,2008年8月,他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等保险,保险期自2008年8月29日0时起至2009年8月28日24时止。在保险期间的最后一天,即2009年8月28日下午,投保车辆在朝阳区潘家园停放时车身被多处划伤。王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回复,“最近维修的车多,改日再来维修。”几日后,王先生依约前去维修车辆,但保险公司告知王先生:“虽然其在承保期内车身发生划痕,但因为王先生没有续保,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王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拒赔没有依据,提起诉讼索赔。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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