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公开招标俺们是“陪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15:13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雪洁)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公司在参与惠州的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发现有两家公司为使第三家公司中标,存在陪标行为,且招标代理公司存在违法修改招标文件和违法开标的行为。记者今天获悉,星光影视认为招标公司明知招标代理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仍认可开标结果,其行为与招标代理公司、中标公司和陪标公司共同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星光影视将涉嫌侵权的公司一并诉到法院,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据悉,该案是丰台法院知识产权庭成立后受理的首例涉嫌串通投标纠纷案件。

  星光影视起诉称,2009年5月,惠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发出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星光影视知晓后参与投标。当年7月,该项目开标,中标人为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但星光影视发现,中标人大丰实业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条件。星光影视称,该项目的其他两个投标人完全不符合投标人条件,该两家公司投标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投标人达三家以上,确保本次招标为有效招标,从而达到协助大丰实业中标的目的,其行为属于陪标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星光影视还发现,招标采购公司为了让大丰实业中标,违法修改招标文件,并违法开标。 J161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