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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快甘肃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省级特教补助增至每年3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15:21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赵汇)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教育厅、省残联等8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甘肃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对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特教学校建设、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残疾学生的资助等直接关系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意见》规定,从今年起,省级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由原来的每年50万元增加到每年300万元,并按照城市初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核定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各级残联每年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5%以上的资金,用于特教学校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力争到“十二五”末,所有人口在30万以上、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的县建起1所独立的特教学校;对连续从事特教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师退休后保留特教津贴;在“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安排财政预算内资金,免除住宿残疾学生的住宿费。

  《意见》还规定,我省要进一步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体系,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到“十一五”末,全省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以上,到“十二五”末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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